【大紀元2013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張頓綜合報導)7月12日,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因涉嫌集資,而被中共當局密謀處決,遭到家屬及民眾的質疑,是殺人滅口還是殺人取財?
7月12日上午,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在長沙被長沙中院執行注射死。曾成傑之女曾珊稱,她父親今天(12日)上午已被執行死刑,注射死亡。家屬連他的最後一面也沒見到!一句遺言也沒有!甚至連正式通知也沒有!
7月13日17點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認證微博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該微博立即招致民眾的質疑,並貼出2007年《關於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第45條規定,於是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立即刪除了該微博但已被廣大網友截圖。
秘密處死 遭多質疑
曾成傑遭密謀處決後,立即引起民眾的質疑。
曾成傑之女:今天早上到最高院門口喊冤,我想問的是,大貪官劉志軍自己貪污了那麼多老百姓的血汗錢,最後都能不死,為甚麼要判我父親死刑?他在政府的鼓勵下,集資搞城市建設,是市民公認的良心企業家,你們為甚麼要處死這樣的好人?
鵬看天下:一群法盲,以及無視法律的人,執掌著中國的法律!生命只有一次,必須尊重,否則,每個人隨時會掉腦袋,中國夢就真的無法實現了。到底是誰這麼著急殺人滅口?必須揪出來!!!
@李莊:即便死,依法(司法解釋)應讓親屬見最後一面,除非死刑犯拒絕接見,但執行法官應製作筆錄,不知法院能否向親屬出示拒絕會見筆錄。否則,涉嫌秘密處死。
@徐昕:①此案定罪量刑存疑,是否有不當佔有目的,資產能否還清欠款,有較大爭議,本不該殺,本可不殺②集資詐騙罪,應廢除死刑③依司法解釋,死刑執行前應讓親屬見最後一面④死刑執行回歸古代「秋殺」制度,放放,以免出現無法補救後果⑤兩支蠟燭,一支給曾成傑,一支給法院。
@驕枝玉葉: 人民連最起碼的安全感都沒有,活在這個國家還有甚麼尊嚴可談!
@銹才四世2012: 博主所言絕非危言聳聽,在這個毫無人權的國家,每個人都活在恐怖中。
@琢磨先生:還真是害怕有一天突然被拘捕,然後被執行死刑,最後通知家屬,是我要求不見家屬的。活幹的如此乾淨利索,想想都心驚膽戰。
南柯郡守 :牽涉領導了,不得不死。
龍貓龍貓:為甚麼連面都不能見一下?楊佳也是這樣。
也有民眾稱,如果交代,就可以不死。但「真不想註冊的」卻回應道:「交代了,很多人要死,你說反了。某地雙規一個高官,在提審時說要檢舉,檢查人員剛聽一開頭,就要他暫停,起身打密電向領導匯報,領導剛聽一開頭就問:現在掌握的證據不是已經夠槍斃了嗎?言畢掛掉電話。檢查人員遂與該高官打打哈哈迅速完成提審。不幾日,該高官就被彼得若維奇了。」
ykys1357:有人怕?悄悄殺了一了百了,許多人從此可以睡安穩覺了。
湘西集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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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網址: http://epochtimes.com/b5/13/7/14/n3916429.htm湖南資案主犯曾成傑被秘密處死-多方質疑.html 美東時間: 2013-07-13 13:23:35 PM
【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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