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歐陽覓劍
美國蘋果公司涉嫌在愛爾蘭非法避稅,正受到歐盟調查,可能遭重。這一事件再次將跨國公司避稅問題帶回到公視野中。
據美國媒體報導,蘋果公司有多種方式轉移利潤,例如,在美國國內將利潤從企業所得稅稅率較高的加利福尼亞州(蘋果公司總部所在地)轉移到企業所得稅稅率為零的內華達州,但重頭戲是利用其在愛爾蘭的子公司。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也指出,蘋果公司通過兩家注冊在愛爾蘭的子公司——蘋果銷售國際(Apple Sales International ,ASI)和蘋果運營國際(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AOI)——避稅。這兩家公司都成立於1980年。ASI是AOI子公司蘋果運營歐洲(Apple Operations Europe,AOE)的子公司,負責蘋果品在歐洲、中東、非洲、印度、亞太地區的銷售(占蘋果公司總銷售收入的60%以上)。除了控制ASI,AOI還有很多家子公司,一些注冊在愛爾蘭,一些注冊在其他國家,如新加坡,AOI負責將利潤歸併。
美國聯邦的企業所得稅率高達35%,而愛爾蘭的企業所得稅率只有12.5%,蘋果公司通過談判,更可享受2%的優惠利率。通過將收入、利潤轉移到愛爾蘭的子公司,蘋果公司可以少繳很多所得稅。
蘋果公司在1980年就在愛爾蘭設立了AOI、AOE、ASI等子公司。所以,有人認為,蘋果公司的避稅行為長達20多年。蘋果公司享受愛爾蘭的優惠稅率確實長達20多年,但通過轉移利潤避稅似乎發生在2010財年之后。根據蘋果公司的年報,其預估所得稅率在2008財年之前約為30%,在2009財年為31.8%,並沒有顯著低於美國聯邦35%的稅率。2010財年,預估所得稅率降到了24.4%。在這一年,蘋果公司在國外的稅前利潤比上一年增長了近一倍,從66美元增長到130億美元,這很難不讓人懷疑蘋果公司在轉移收入與利潤。2012財年之后,蘋果公司的預估所得稅率有所回升,2013財年為26.2%。
蘋果公司的預估所得稅中,相當一部分是遞延所得稅(未來未必會用於繳稅),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率更低。以2011年為例,蘋果公司預估所得稅為82.8億美元,實際繳納給美國聯邦的是38.8億美元,繳納給州的是7.6億美元,繳納給外國政府的是7.7億美元,合計實際繳納54.1億美元,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率只有15.8%。2012年之后,可能是因為被媒體關注,蘋果公司收斂了很多,不但預估所得稅率提高,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率也上升到了23.9%。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也主要關注2009年之后蘋果公司的避稅行為。據報告統計,從2009年到2011年,AOI的收入達300億美元,卻沒有繳納任何所得稅;從2009年到2012年,ASI的收入達740億美元,只繳納了很少的所得稅。如果這些利潤匯回美國,按美國聯邦35%的稅率計算,蘋果公司需要多繳的稅款達二三十億美元。
美國參議院常設調查委員會關注蘋果公司避稅,是因為這對其他企業不公平,而且會損害美國人民的福利。但是,蘋果公司的行為是利用一些漏洞,並不違法。通過這個事件,我們看到了直接稅的漏洞,對於中國來,流轉稅還很重要。(編輯 祝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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